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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法院的法官加大执行力度 记者跟着法官夜寻“老赖”
作者:冼旎文  发布时间:2013-02-20 15:12:57 打印 字号: | |
  执行难,到底有多难?春节临近,很多债权人急着想要回该得的钱,柳州市柳南区法院的法官也加大执行力度,甚至在夜间寻找被执行人。1月22日晚,今报记者紧随法院干警,感受一回执行工作的不易。 

                       做晚餐的“老赖”被逮个正着

  没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被拘留

  1月22日傍晚6时40分许,记者随执行法官李水明和多名法警一起出发,赶往上游路4区,查找被执行人吴某。同乘警车为法官指路的,是这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谭女士。

  根据柳南区法院的判决:2009年2月18日,男子吴某向谭女士借款4000元,用于吴某的弟弟故意伤人的赔偿。吴某出具的收条中约定,待其弟释放后归还欠款。在借款发生10多天后,吴某的弟弟获判缓刑释放,可吴一直没有向谭女士还钱。2010年7月,谭向法院起诉。次日1月,法院判决吴归还谭女士的4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主动履行,于是谭女士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傍晚6时50分许,警车来到了上游路4区的一排楼房前。谭女士先下车,钻进窄窄的门洞,查找吴某的住处。不一会儿,谭女士走了出来,向隔壁门面里的人问了几句,又钻进了另一个黑漆漆的门洞。只用了两分钟,谭女士找到了吴某的住处。李法官和法警在谭女士的指引下,来到了一栋私宅1楼的厨房。只见,厨房中吴某正在灶台前煎豆腐,吴的妻子坐在一旁择菜。李法官向吴某说明来意,请他马上去法院配合执行工作。吴某看着站在厨房门前的法官、法警等众人,只好放下锅铲跟法官上了警车。

  晚上7时3分,吴某被送进了柳南区法院法警大队的留置室。谭女士隔着留置室的铁门与吴某协商,为追回欠款继续做着努力。

晚上8时30分左右,谭女士和吴某的协商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吴某的儿子给他送来了晚饭,他一边吃着饭一边听法官说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当得知自己将会被拘留时,吴某答应分期偿还谭女士的4000元,每月还款500元,由有固定收入的吴某妻子来担保。

  可是吴妻的手机一直无法拨通,协议必须要有担保人到场签字才能生效,于是吴某赶紧叫儿子赶回家去找她,此时已是将近晚上9时。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同时做着两手准备:一面草拟着双方的还款协议,一面准备着司法拘留的手续。

  晚上9时40分,吴某的妻子还没赶来,吴某却有了反悔的意思。他说春节期间手头很紧,要从3月起才能分期还钱给谭女士,谭女士不同意,吴某失去了被拘留前最后达成协议的机会。

  晚上9时50分,一辆警车驶离柳南区法院,将吴某和另外一名女“老赖”一起送往拘留所。   

                       执行拒交物业费的案子

  一业主欠了4年物业费,还声称已经把房子卖了

  物业纠纷也是社会热点,当晚,柳南区法院的法官正好执行几件拒交物业费的案子。

  警车从法院大院呼啸而出,第一站目的地是西环路吉祥苑小区。由于鹅山立交桥封闭施工,警车只能从红岩路绕行。到达小区后,左淋元、喻单等执行局干警开始寻找第一户被执行人,此时,记者看时间:晚上7时。

  一边走,左淋元一边向记者介绍,其他的物业费执行案,因为能够查到被告业主的银行账户有存款,所以顺利结案,“今晚执行的这几件案子,当事人要么不到庭,要么账上没有钱,所以必须找到人当面执行。”

  在1栋6楼的一套住宅前,干警敲门,同时高声表明身份。很快,门开了,一名中年女子疑惑地看着眼前这队人马。“请问,这是韦××家吗?”韦××是欠费业主,他拖欠4年的物业费4800余元,中年女子的回答却让所有人意外:“他把房子卖给我了”。

  人不露面,又把房子卖掉,韦××或许铁了心不在这个小区交物业费。左淋元比较细心,他看到厨房煤气灶还在冒火,立即叮嘱对方去关火,然后又让中年女子出示身份证、房屋买卖协议以查看。

  记者注意到,买卖协议上的卖房人,并不姓“韦”而姓“杨”,中年女子就是买房人宋女士。宋解释说,杨某是韦××的女儿。左淋元又详细地问宋女士,是否知道房屋交易前,物业费已经结清。宋想了想,很肯定地说:“结清了,我让韦××交的!”

  一席话,又让执行干警意外。因为如果属实,这件案子就算执行完毕,物业公司却没有说明情况。事后,记者从物业公司了解到,他们是在2012年8月申请执行,而韦××却在同年9月将房子出售,他们不知情;幸好新房主宋女士选择分期付款,她收到物业送上门的催费通知单,知道实情,立即要求韦××付清物业费才继续交易。

  第二户被执行人住在10栋,执行局干警又开始去找人。左淋元告诉记者,像刚才宋女士这样还算配合工作,有些案件在执行中,需要案外人配合的,对方自认为不是当事人,不愿提供身份证甚至连门都不会开。

  几分钟后,大家来到10栋3楼的一套住宅前,这里的业主刘某欠物业费2700余元。可是,任凭干警怎么拍门就是无人应答;干警在一楼抬头看,发现房里黑着灯。

  第三户被执行人住在6栋,业主陈某欠费2300余元,开门的也是一名女子。喻单问:“你是陈某的妻子吗?”女子含糊地应了一声“嗯”。女子说,陈某出去了,不在家。

  干警询问陈某的手机号码、目前工作单位、何时能够回来,希望女子能够帮忙联系陈某,说明情况。没想到,这名自称陈妻的女子一问三不知:“不知道”、“不清楚”、“可能凌晨三、四点回来吧”,还称物业费都是陈某交的,跟她无关。

  最后,喻单给该女子留下一份执行通知书,希望她转交给陈某,让陈在3日后主动到法院交纳执行款。 

                        用强制措施保障执行

  昨日,记者从柳南区法院了解到,1月22日晚上的执行行动,出动了30余名干警,执行10件案子,最终执结3件。

  执行局长江涛介绍,有的当事人采取各种措施规避执行,比如像上文的韦××以女儿的名义卖房子,其他诸如以亲戚朋友的名义开设存款账户、将公款存到私人账户等等。而在一次执行行动中,一位女当事人抗拒干警的执行工作,一张信用卡突然从她的裤脚里掉出来;事后法官了解到,这名女当事人居然把自己的银行卡藏在内裤里。

  执行有困难,法院也不能手软,要保证生效判决不成一纸空文。2012年,柳南区法院就充分发挥强制措施的效用,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通过司法拘留、限制出境、悬赏公告、公布“老赖”名单、开展突击行动等手段,有效执结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全年累计结案735件,标的额近7000万元,月均结案近61件。

  
责任编辑:冼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