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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法院分析大标的案件大幅增加的成因并提出建议
作者:彭卫洁   发布时间:2013-07-04 14:22:22 打印 字号: | |

大标的案件指的是诉讼标的额达千万以上的案件。2013年以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大标的案件明显增多。上半年,该院受理的大标的案件达11件,总标的额达43142.8587万元,同比同期案件数上升了175%,总标的额同比多出34345.5077万元。

一、该院分析认为,目前法院受理的大标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标的金额增大,诉讼费百分比额增长迅速。

2013年上半年,柳南法院受理的大标的案件达11件,总标的为43142.8587万元,收取诉讼费用为259.9747万元,占总诉讼费用51%。回顾往年,2010年该院受理的大标的案件为零;2011年仅受理1件,标的额为1027.9542万元,诉讼费8.3478万元,占总诉讼费的1.85%2012年受理大标的案增至11件,总标的额为27060.2934万元,诉讼费58.6127万元,占总诉讼费26.82%

(二)案件类型均为企业间的合同纠纷案件。

该院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受理的22件大标的案件全为合同纠纷案件。其中买卖合同6件,借款合同11件,债权转让合同2件,其他合同3件。均是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不涉及个人。

(三)案情复杂,法律关系复杂。

该院近年来受理的大标的案件中系列案居多,所诉事实理由涉及两种甚至两种以上法律关系,案情较为复杂,且涉事方多为外地企业,诉请涉及利益牵涉到社会多方面,应诉提交及证据追查难度较大,给承办人办案造成不小的压力。

(四)调解率低,自动履行率低,申请执行率高。

大标的案件由于法律关系复杂,案情复杂,不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多以判决方式结案。同时由于标的额巨大,被判决履行义务一方通常不自动履行,原告方只能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大标的案件成因的分析:

(一)经济形势影响。近几年来,国内外的经济都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柳南区作为柳州市的一个经济发展中心,更是以经济发达,贸易枢纽著称。因此,频繁的商贸往来往往会造成企业资金流转上的困难,引发纠纷。

(二)信息渠道不畅,造成盲目交易。企业在交易前没有严格审查对方企业的财产资质,也未全面收集对方企业的相关信息,导致交易信息不明,尤其在与外地的企业进行交易时,由于时空限制,没有摸清对方的实际运营状况,造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履行不能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三)缺乏诚信,恶意交易、虚假借贷频发。多数借款合同纠纷的形成缘于一方以虚假的方式进行伪造,甚至是与担保公司串通进行欺诈,导致出现虚假借贷和恶意交易。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审判流程监督,建立大案要案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大标的案件应建立从立案阶段到执行阶段的全程跟踪,随案记载整个流程情况。同时在审判综合管理系统中完善案件的每一项进展情况。目前,柳南法院通过二级联网的审判综合管理系统对每一件案件信息都作详细录入,对大标的案件做好标记,当事人可以随时通过电子触碰机查询到案件的审理流程,方便快捷,实现案件公正、透明。

(二)坚持维稳第一,协调各方利益,保证经济发展。大标的案件涉及多方利益,尤其是在当事人一方是外地企业的情况下,更要协调好各方利益,在保证当地经济安全的情况下,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把损失降到最低,保证经济发展。柳南法院在办理大标的案件时,会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协调各方利益,保证当地经济的稳定发展,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向企业宣传法律知识,降低交易风险。为此,柳南法院定期到企业进行法律宣传,让企业在交易之初注意对对方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财产资质和经营情况,避免在交易中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纠纷产生。同时还要提醒企业在诉讼当中对财产进行保全,避免出现执行阶段无财产执行的情况发生。

(四)加强审判业务技能,提高业务素质。大标的案件往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同时还会牵涉到当地经济与社会稳定,对审判人员的要求较高。柳南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定期学习培训,积极加强审判业务学习,以娴熟的审判业务与公正不阿的态度办好大案要案。

 

 

 

来源:(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 冼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