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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恶习酿下苦果 妻子痛苦诉至法院
柳南法院劳教所开庭维护当事人权益
作者: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汝磊  发布时间:2013-08-02 16:02:42 打印 字号: | |
  丈夫因长期多次吸毒而不顾家庭,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强制隔离在戒毒所的丈夫离婚。2013年7月25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到柳州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巡回办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劝说下,吸毒丈夫同意结束了这段痛苦的婚姻。

  原告覃某与被告阮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开始了美好的生活,次年双方喜得爱女。女儿的到来使得原、被告原本美好的家庭更加幸福。但好景不长,被告阮某染上吸食毒品的恶习,并于2010年6月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面对丈夫的堕落,妻子抱着很大的希望,多次用自己的真情和家庭的温暖感化丈夫。但阮某于2012年1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后,仍不思悔改,于2012年5月又开始吸食毒品成瘾, 2012年6月,阮某通过注射的方式吸食人民币30元量的毒品海洛因时,被公安人员查获,再次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对于丈夫的行为,妻子覃某彻底的绝望了,经过痛苦的抉择,覃某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在诉状中,妻子陈述到对丈夫所有的希望都已破灭,丈夫连维系一个正常家庭的基本责任都无法承担,终日沉陷于毒品中不能自拔,严重伤害了妻子和女儿,要求法院判处离婚。

  柳南法院受理后,考虑到被告被强制隔离,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设在柳州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进行。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在教管所的探视区里向被告出示递交了来自原告的一封信,面对妻子的控诉,被告声泪俱下,痛恨自己的堕落之余又万般无奈。承办法官再次用电话与原告联系,在电话中对原被告进行案情的梳理和释法工作,最终,被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妻儿和自己带来的巨大伤害。出于对小孩成长的考虑,被告最终同意原告的诉请,结束了这段婚姻。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因染指吸毒、赌博等恶习而导致家庭破裂的案件较多。面对如此悲剧,法官也较为无奈,仅能希望染指如此恶习的人早日远离恶习,珍惜身边的幸福。
责任编辑:季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