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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案达123件的系列民事纠纷

作者:戴卫云 冼旎文  发布时间:2013-10-28 09:34:5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0月17日,随着广西锦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陆续按协议向刘敏敏等160多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至此,涉案达123件、涉案标的逾百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列纠纷案件在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在全庭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圆满处理。

  原告刘敏敏等160多人,分别于2009年至2010年间与被告广西锦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城站路锦业•城站华都小区的商品房。各原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均约定了交房日期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期限,但被告未能在约定时间履行协议,各原告在多次与被告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以被告违约为由于2013年4月向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

  柳南法院受理该案后,法院民事一庭及时召开会议,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商讨,最终确定由三个审判小组对案件实施分批审理,并安排该庭副庭长与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督导。案件审理过程中,各审判小组坚持以调促调的方针,在应诉材料送达阶段对存在调解可能性的案件开展积极地促调工作,案件开庭审理后即达成了部分调解协议。庭后,审理小组对未达成调解意向的案件进行梳理,并通过双方座谈的方式继续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当事双方陆续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被告广西锦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10月底向各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该批列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完满结案。
责任编辑:季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