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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高院到柳南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修改工作
作者:冼旎文  发布时间:2016-12-01 11:34:16 打印 字号: | |
  11月23日--24日,由区高院刑一庭庭长陆鸿鸣、副庭长叶烽火带队的区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修改小组一行人,到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修改工作。修改小组成员、柳南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钟国存参加。

  修改小组重点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抢夺罪等四个罪名的修改意见初稿及其他罪名缓刑适用条件、罚金的幅度进行审查讨论。该院刑事庭副庭长钟国存负责对抢夺罪的修改,其在讨论会上阐释了对该罪的修改意见,意见主要针对量刑起点、基准刑两大方面,内容涉及6个大项30个小项。

  据悉,为适应现行法律,自治区高院决定对正在适用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部分罪名进行修改,同时增加各罪缓刑适用条件、罚金幅度的规定。该工作将持续到12月中旬,修改小组将就审查讨论的最终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全区各中、基层法院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总汇形成汇报稿报区高院审委会讨论。最后将根据审委会讨论结果对修改意见汇报稿进一步修改,形成正式稿报最高法院审查备案,并同时下发各级法院适用。
来源:柳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冼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