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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法院为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作者:关朕  发布时间:2019-01-29 08:51:40 打印 字号: | |

 

年关将近,柳州市柳南法院执行局在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的同时,充分考虑那些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又生活困难的申请人的利益积极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缓解暂时的困难。128日上午,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向15名困难申请人现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2.99万元,向他们送去了司法关怀。

该院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涉及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生命权等涉民生案件的困难当事人,这些涉案当事人因经济收入微薄或家庭成员因故身亡丧失劳动力等原因,导致生活窘迫;同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因素导致所涉的案件“执行不能”,当事人执行款项难以短期内得到执行。

当事人王某夫妇儿子小航在网络会所上网触电身亡王某夫妇将该网络会所以及该网络会所的开办公司作为被告一起诉至柳南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二被告赔偿王某夫妇相关损失。但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履行赔偿义务,王某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核查后发现该网络会所已人去楼空,查询名下银行账户、车辆、房产,均未发现可执行的财产。而另一被告已注销相关登记信息,无迹可寻。法官随即对二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建立失信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经过几个月的执行惩戒手段后仍未发现执行线索,最终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暂时终结,但执行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王某夫妇家住山区,妻子患有精神类疾病反复发作病程长达10余年,尤其是在儿子去世后,病情加重家庭重担只有其夫王某一人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对此执行法官及时将情况汇报,积极为王某夫妇申请司法救助金。最终,夫妇二人从法院领取到15000元救助金。执行法官同时表示,针对王某夫妇目前的情况,法院将持续被执行人进行跟踪查控,一旦发现线索立即恢复执行

2016以来,柳南法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形式积极为“执行不能”案件中家庭困难的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共计申请发放40万余元,涉及80件执行案件,90名案件申请人。同时该院将继续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强化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毫不松懈继续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

 

来源:柳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关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