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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出租车行业犯罪案件
作者:梁文博 冼旎文  发布时间:2019-12-20 08:49:2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2月19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丁某刘某李某 3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3名被告人涉嫌长期驾驶出租车在柳州市柳南区文笔路汽车总站进行霸道载客,进而实施其议价不打表、拒载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扰乱出租车行业正常秩序,被柳南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件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宇担任审判长,柳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柳权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丁某、刘某、李某等人,于2016年至2019年2月20日期间,组建出租车司机微信联络群“总站小分队”、“总站总群”,相互配合长期驾驶出租车在柳州市柳南区文笔路汽车总站出租车候客专用道内进行霸道载客,以前后夹堵车的方式拦截外来正常运营的出租车,迫使正常营运的出租车无法在汽车总站出租车候客专用道内载客,以达到为其一伙人能够“霸口”汽车总站载客,进而实现其拼车、议价不打表、拒载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实现赚取更多车费的目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刘某、李某多次拦截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作用相当,均为主犯。鉴于丁某、刘某、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柳州市出租车行业一度存在议价、强行拼客、霸道抢客等乱象,这些问题引起了柳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9年2月始,柳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车“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针对该案映射的出租车从业人员恣意扰乱行业正常秩序的现象,柳南区法检两长同庭审理,当庭宣判,对打击出租车行业乱象、肃清行业风气有着重要意义,也体现了法检两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推动和规范社会治理,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柳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梁文博 冼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