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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法院对一残疾被告人宽严相济保障其服刑后劳动权益
作者:冼旎文  发布时间:2021-07-12 08:21:06 打印 字号: | |


 

2021年7月7日下午,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法庭内,刑事法官正在对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被告人进行一次特殊的远程视频提讯。法官在视频中告知被告人覃某,其归案前所工作过的企业同意先为其结算劳动报酬,并传达了企业愿意在他服刑完毕后继续录用的好消息。覃某深受感动,表示一定会汲取教训,好好改造,并向法院为挽救自己付出的努力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覃某在一次酒后无证驾驶时酿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其远赴异地。2020年1月,覃某主动投案,公诉机关随后以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向柳南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于2021年6月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覃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该院综合案件事实,证据及覃某认罪态度等情节,最终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覃某表示认罪认罚但希望法官能够与其工作的企业沟通尽快帮其办理离职手续。

原来,覃某在归案前一直在广东某企业工作,归案前覃某刚刚与企业签订了一份长期劳动协议。柳南法院法官考虑到覃某系残疾人,并且在该案中,覃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充分的悔悟,认罪态度良好,同时涉案事故也没有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基于此,法官主动联系到覃某工作的企业,向其负责人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始末,并建议企业能够从关爱残疾人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覃某工作表现,对其采取停薪留职措施。最终,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会先为覃某办理离职手续、结算报酬,同时也表达了待其服刑完毕后继续维持双方劳动关系的意愿。

 

(柳南区人民法院 冼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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