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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2 09:11:00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事、行政等再审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和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本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同时持续实施绩效和审判质效“一把手”工程,由院长督促绩效指标的分责化、分类化和分段化管理。每季度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围绕绩效指标要求,深入研判指标不同特征以及审判执行运行规律稳中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全院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等各项审判、执行指标。

2、综合运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和网上立案系统提供快捷的线上服务,结合现场立案实现线上线下便民服务,提高登记立案率,减少群众立案等候时间。运用分调裁审机制快速分流民商事案件。高效调处涉及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系列纠纷案件,提升纠纷案件化解效率;持续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工作。加强与司法局、交警大队、工会、人社及医院等各类治理主体联动,建立健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化解、医患纠纷调解咨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等诉调对接工作,力争诉前化解劳资、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发挥柳南区“和事佬说和工作室”、“慕邻惠”、柳南区绿度调解中心等第三方力量,委派调解纠纷,为群众在诉前提供“定制式”调解服务,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3、柳南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4、建设智慧法院,完善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平台建设,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诉讼档案查询数字化,促进政务办公的智能化应用。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头条新闻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稿件,深化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成效。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柳南区人民法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作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

本单位共设有10内设机构(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和1个派出机构(太阳村人民法庭)2021年年末人员编制总数为118其中行政编制108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为112人(其中:行政人员105人,事业编制7人),退休人员38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法院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报表详见附件《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4076.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0.37万元),2020度决算数的4213.33万元相比,减少136.4万元,下降3.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8.6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度决算数的3420.59万元相比,增加528.02万元,增长15.44%,主要原因是:为完成各项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增加了自治区转移支付本级拨付的办案业务以及业务装备采购资金增加了自治区高级法院统筹诉讼费补助各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资金

2、其他收入51.76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0度决算数的792.74万元相比,减少740.98万元,下降93.47%,主要原因是:由于司法改革“两级”法院财物上划市级统管,因此本单位已预算管理级次由县区级转变为地市级,归属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上述其他收入为县区财政安排的本单位在职人员预发城区绩效、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配套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缴费,属于外围单位拨款都是本单位按县区财政申报及审核后,通过人员工资系统渠道统发,故未编制收入预算。

3、上年结转和结余76.5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328.44万元减少251.88万元,下降76.69%,主要原因是:安排列支以前年度柳南区财政下拨基建资金。

(二)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4076.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36.53万元),2020度决算数的4465.21万元相比,减少428.68万元,下降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3419.9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以及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政法装备购置和运行管理等支出。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2888.74万元增加531.24万元,增长18.39%,主要原因是为完成各项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增加了自治区转移支付本级拨付的办案业务以及业务装备采购资金增加了自治区高级法院统筹诉讼费补助各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3.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退休人员补助、物业补贴和慰问费。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253.32万元增加19.71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减变动涉及人员经费支出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2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158.62万元减少30.12万元,下降18.9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减变动涉及人员经费支出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2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119.92万元增加7.18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减变动涉及人员经费支出调整

5、其他支出87.92万元,主要用于县区财政安排的本单位在职人员预发城区绩效、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配套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缴费,以及支付县区财政配套基建项目款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87.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度决算报表“其他支出”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调整,统计口径有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40.4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和未执行完毕,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76.56万元减少36.15万元,下降47.22%,主要原因是:安排列支以前年度柳南区财政下拨基建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8.61万元 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3420.59万元,增加528.02万元,增长15.44%其中:基本支出1979.28万元,项目支出1969.33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13.7万元,支出决算为3948.6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6%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法院(05款)行政运行(01项)。年初预算为1413.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法院(0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年初预算为429.79万元,支出决算为4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其他项目支出。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年度预算一般性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法院(05款)案件审判04项)年初预算为82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9%,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审判活动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追加了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法院(05款)案件执行05项)年初预算为116.14万元,支出决算为6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执行活动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因新冠病毒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案件执行业务未能按计划实施,故预算执行率较低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法院(05款)“两庭”建设(06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信息化设备购置运行管理等支出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为完成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全区法院专网升级改造工作,年中追加了法院专网建设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法院(05款)其他法院支出99项)年初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96%,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其他各项法院方面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追加了已故干警抚恤费、在职干警健康体检费、地方法院统筹诉讼费补助等专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年初预算为1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5%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法院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调整追加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年初预算为16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年初预算为84.88万元支出决算为8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费用。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年初预算为82.76万元支出决算为8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年初预算为41.83万元,支出决算为4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2%,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在职人员的增减变动调整追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差额

(十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年初预算为12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法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在职人员的增减变动调减收回部分预算指标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9.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161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在职人员的增减变动调整了部分预算指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90.79万元,支出决算为3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2%。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调整追加了职工福利费、其他交通费、退休人员慰问费等预算指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9.07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主要用于法院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包括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等。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调整了部分预算指标

(四)资本性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预决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为:因突发和应急需要产生的设备购置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法院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数据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法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数据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41%,比上年减少5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两级”法院财物上划市级统一管理,车辆经费统一由市中级法院院收入支出,2021年未有购置车辆;此外,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本单位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3.02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2万元。原因是2020年司法体制改革,“两级”法院财物上划市级统一管理,故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各基层法院的车辆经费收入与支出,柳南区人民法院分配到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比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本单位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此外,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也导致来访较少,相应公务接待费减少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来宾33人次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3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调整追加了职工福利费、其他交通费、退休人员慰问费等预算指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公务用执法执勤用车8辆;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中级法院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69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43%。

组织对“聘用人员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88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绩效指标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值,预算执行率达到100%,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较好

组织对单位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0.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覆盖率达到100%,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5.75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绩效指标基本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值,以预算绩效评价为导向,推进预算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监督的一体化预算管理闭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年结案率略低于设定的年度绩效指标值,主要是因为部分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大,法定审限时间较长,出现还处于法定审限内但仍未结案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门管理,抓进度、抓节点、抓质量,将审判工作任务细化到天、落实到人,并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掌握审理流程和实施细节,紧盯审判质效各项任务及指标,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和案件结案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来源:柳南区法院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财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