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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须知
作者: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20 16:29:21 打印 字号: | |


 

一、起诉所需材料

(一)起诉状

1.诉状请用A4纸喷墨打印,仿宋字体3号,上边距和左边距需留3cm,下边距和右边距需留2cm,不能有下划线,起诉状应当列明原告、被告身份信息、住址并注明联系方式,写清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详细需列明内容可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具体诉状样式参照立案大厅的各类诉状书写样式或自行百度;

2.诉状正本份,副本的份数按被告的人数递交,原告为自然人的,正本尾部“具状人” 需由本人签名原告为公司的,正本尾部“具状人”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签名章,签名或盖章不能复印。

(二)身份证明主体材料

1.原告是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电脑咨询单1份(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或持身份证到工商局打印);

4.被告是自然人,提供被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查档信息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被告身份信息材料1份;

5.原告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律师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所函、出庭证、律师证复印件1份;

(2)委托公司职工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各1份;

(3)委托近亲属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户口本复印件或社区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受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交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介绍信或者推荐信,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如为社区推荐,推荐人应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居民。

(5)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均需要在《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中签名,除委托律师外。

(三)证据材料

1.证据材料份数和诉状份数一致;

2.证据材料须提交复印件并编上页码,写清证据材料目录(含证明目的)A4 纸复印。

二、材料准备齐全按上述顺序放好,可排队交至立案窗口处或邮寄至立案庭进行立案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西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

1、授权委托书

1_执行收款账号确认书 

1-1、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不收报酬承诺书

申请执行书

推荐信(社区、单位)

责任编辑:审管办